鄂州市预防医学会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领域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直属和联系单位,市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建设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团结全市广大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认真履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促进提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学技术水平,促进提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队伍与科技工作者专业水平,促进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促进普及与推广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知识,促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主要职责
组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开展科学普及,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与知识,促进健康素养提高;开展人才培养,更新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能,发现、培养、举荐专业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开展科技服务,提供决策咨询、科技奖励、科技评估、标准制定、职业资格认证等服务,推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拓宽公共科技服务渠道;开展学风建设,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兴办符合学会宗旨的公益性事业和业务活动。
业务领域
(一)促进和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学术交流。
(二)宣传、普及医药卫生科学知识,增强全民预防保健意识。
(三)为政府部门制订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法规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报刊、书籍、科技信息资料及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
(五)开展预防医学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帮助会员及广大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六)促进公共卫生教育,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科医师培训、毕业后医学教育等工作。
(七)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学技术项目论证和评估,科技成果评审、技术标准编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工作。
(八)向政府反映会员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九)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